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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內的幸福光景

 

法官問,雙方有無可能復合?

 

男方答,本來就沒什麼大事,就只是我經濟出問題,就只是我脾氣不太好,嘴不太甜----我們真的沒有大問題

 

 女方答,二十幾年婚姻,我嚴重變形,變的不成人形,分居期間,我才發現我可以睡,可以笑,也才知道原來我是個很不錯的女人,我終於可以恢復自由呼吸----我真的要離婚

 

全場氣氛凝結,繼續往離婚方向各自攻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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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的陳述,讓我深思,原來"忽視需要","忽視危機",就是造成婚姻變形的大石頭

 

原來婚姻是變形金剛幕後推手(歪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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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幸福律師吳孟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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